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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建伟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9-28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为扎实做好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在校注册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2022年被我校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含预科生)

  二、认定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等级分为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

  三、认定原则

(一)基本原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按照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和学院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定性原则。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重点保障人群名单中学生,应全部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般应认定为特别困难学生;获得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一般应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定量原则。依据学生申报的个人情况、父母收入情况、家庭现实状况等内容综合研判,参考民政部网站发布的20221季度低保标准进行认定。

  四、认定程序

 (一)宣传告知

各班级组织召开主题班会,集中学习《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学生〔20191 号),宣传讲解学校资助政策,帮助学生了解认定依据及程序,指导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困难认定申请,并提醒学生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生申请929—104日)

学生登录校园网首页信息综合服务平台,进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应用,认真详实填写个人申请,并下载打印《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并郑重填写诚信申报的个人承诺,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班级资助评议小组,具体申请步骤及要求参见学生操作手册。

 (三)班级评议105—109

各班主任登录校园网首页信息综合服务平台,进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应用,逐项审核学生填报信息完整性与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申请学生面对面谈心谈话,并组织召开班级资助评议小组评议会,结合学生日常表现及消费行为开展评议,对高年级学生还应结合上一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及复核情况,提出班级认定意见,班主任综合班级评议小组认定情况后在系统中填写对学生的申请审批意见,具体步骤参见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审核手册

(四)学院初审1010—1013日)

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对班级评议结果进行严格审核,对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重点保障人群以及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班级未能认定的逐一进行核实,确保认定精准,学院初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学校审定(1014—1021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建立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信息档案,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是开展学生诚信教育的重要环节,要求学生或监护人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情况。如发现有不实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经核实,学院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认真做好复核工作。认真复核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重点保障人群名单学生及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确实经济状况好转或学生本人自愿不申请认定,学生本人应向学院提交个人申明,个人申明材料由学院留底备查。


附件1:学生操作手册

附件2:教师操作手册

附件3:学生日常表现及消费行为情况评议表(参考)

附件4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汇总


                                                               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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