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中组发〔2019〕24号)规定,按照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开展2021年度高校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陕教工组办〔2021〕8号)要求,结合学校和学院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考核对象
全院各党支部书记
二、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2021年度党支部工作考核统一纳入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聚焦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第27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和2021年校、院两级党建工作计划。教职工党支部围绕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等开展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生党支部聚焦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对照《教职工党支部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学生党支部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1、2),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教育党员。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情况。
2.管理党员。党员发展、党员培训、党籍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怀帮扶等工作,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情况。
3.监督党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监督党员履行义务、遵规守纪及时到位情况。
4.组织师生。引领带动师生投入业务和学习情况。
5.宣传师生。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决议,注重发现树立、宣传推广师生身边典型人物、典型事迹情况。
6.凝聚师生。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有机融入教师教学科研、学生学习生活情况。
7.服务师生。常态化了解师生困难诉求、倾听师生意见建议,师生有困难找支部、有问题找党员的帮扶机制运行情况。
三、述职评议考核步骤
(一)自查总结阶段(2021年12月18日-2021年12月31日)
按照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对年度工作认真进行自查、总结,撰写述职报告。
(二)现场述职测评(2022年1月4日-1月10日)
举办现场述职测评,各党支部书记以PPT进行现场汇报。汇报总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
学院党委依据述职测评结果,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对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并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作出总体评价。其中“好”比例不超过学院党支部总数的30%。
四、有关要求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总结,于2022年1月5日前将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电子版发送到E318。
附件:1.教职工党支部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2.学生党支部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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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