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第一条 负责本单位低值仪器设备的验收、登记、使用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固定资产明细账薄和固定资产使用卡片;定期进行清查,每学期末与国资处核对,做到帐、物、卡相符。
第二条 申报购置计划,参与可行性论证及招标、采购、验收,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调拨、报废、报损及丢失资产的初审等工作。
第三条 负责本单位资产调拨调动、办理离退休人员手续资产移交及报减手续
友情链接: 国家科技部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国家教育部 | 图书馆 | 学校处室 | 校内学院 | 学校首页
© 版权所有 :3044am永利(中国)集团官方网站-欢迎您
地址: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22号 邮编: 712100
网站负责人:高增刚 管理员:赵保魁 技术支持:绿道软件